首页 / 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 第二十三条独立法条外国机构在中国境内提供金融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三条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收受贿赂,造成严重后果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