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的通知第九条
第三章 涉及标准必要专利的垄断协议
第九条
标准制定与实施过程中的垄断协议
在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经营者之间可能达成垄断协议,排除、限制竞争,具体分析时可以考虑以下情形:
(一)是否没有正当理由,排除其他特定经营者参与标准制定;
(二)是否没有正当理由,排除其他特定经营者的相关方案;
(三)是否没有正当理由,约定不实施其他竞争性标准;
(四)是否没有正当理由,限制特定标准实施方基于标准进行测试、获得认证等实施标准的活动;
(五)需要考虑的其他相关情形。
标准制定组织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得在标准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组织标准必要专利权人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标准必要专利权人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
- 制定机关
- 市场监管总局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