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的通知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二条指引的解释和实施本指引由市场监管总局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