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标准必要专利反垄断指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指引的解释和实施

本指引由市场监管总局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