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九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二款、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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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