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三章 客户备付金的使用与划转

第三十五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缴纳行业保障基金,用于弥补客户备付金特定损失以及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用途。 行业保障基金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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