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章 账户管理

第十一条

开展基金销售支付业务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可以选择一家特定业务银行开立一个特定业务待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仅用于办理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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