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本细则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铁路局公布的《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铁设备监〔2018〕6号)、《国家铁路局关于加强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运用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国铁设备监〔2018〕25号)同时废止。
- 制定机关
- 国家铁路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附 则
本细则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家铁路局公布的《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铁设备监〔2018〕6号)、《国家铁路局关于加强铁路专用设备产品运用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国铁设备监〔2018〕2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