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第三条独立法条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全链条、全过程监督管理,保障铁路运营安全。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