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设备使用和维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二十三条
第二章 工作要求
第二十三条
铁路运输企业对铁路设备进行技术评价或者技术鉴定时,承担铁路设备技术评价、技术鉴定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铁路设备技术评价、技术鉴定单位的技术能力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可开展相应的技术评价、技术鉴定工作。
- 制定机关
- 国家铁路局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工作要求
铁路运输企业对铁路设备进行技术评价或者技术鉴定时,承担铁路设备技术评价、技术鉴定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铁路设备技术评价、技术鉴定单位的技术能力进行评估,评估合格后方可开展相应的技术评价、技术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