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对于用途相似、组分接近、物理危险性无显著差异的化学品,化学品单位可以向鉴定机构申请系列化学品鉴定。 多个化学品单位可以对同一化学品联合申请鉴定。

制定机关
应急管理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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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