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第二章 代表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

第十一条

代表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的税务、银行、外汇等手续。

制定机关
司法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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