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申报人应当同时提交申报文件、资料的书面保密版本和公开版本,以及包括上述全部内容的电子光盘各一套。申报人应当对申报文件、资料中的商业秘密和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进行标注。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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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