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 / 第二十四条独立法条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指导意见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申报人应当同时提交申报文件、资料的书面保密版本和公开版本,以及包括上述全部内容的电子光盘各一套。申报人应当对申报文件、资料中的商业秘密和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进行标注。制定机关市场监管总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