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调查部门未按规定程序实施限制证券买卖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