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限制证券买卖实施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协助实施限制证券买卖的机构未按要求及时、有效地执行限制措施,依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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