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查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决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