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送 达

第三十八条

根据本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仍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记明原因和经过。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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