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第三十三条独立法条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五章 听证程序第三十三条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根据听证的情况,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处罚依据和处罚建议,提出书面意见。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