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海洋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四章 一般程序第十三条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条可以当场作出的海洋行政处罚外,对其他海洋违法行为实施海洋行政处罚的,应当立案查处。 海洋监察人员应当填写海洋违法案件立案呈批表,经批准后立案。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