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五章 执业规则第三十五条代表处聘用中国籍辅助人员的,应当与住所地外国企业服务部门办理聘用关系,并到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领取雇员证。制定机关司法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