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第一条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水系的保护与管理,保障城市供水、防洪防涝和通航安全,改善城市人居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功能,促进城市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