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的通知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公正、公平;坚持惩治与教育相结合。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与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制定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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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的通知第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