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的通知第十条

第二章 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

(一)在处分期内再次故意违规违纪违法,应当受到处分的;

(二)在二人以上的共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三)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四)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五)包庇同案人员的;

(六)胁迫、唆使他人实施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

(七)拒不上交或者退赔违规违纪违法所得的;

(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制定机关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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