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第九条第三章 行政复议申请第九条依照《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及本办法提起行政复议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