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七章 行政复议和解和调解
第三十七条
调解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查明案件事实,充分尊重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愿; (二)调解应当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调解结果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制定机关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七章 行政复议和解和调解
调解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查明案件事实,充分尊重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愿; (二)调解应当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调解结果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