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 / 第三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七章 行政复议和解和调解第三十五条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和解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当履行和解协议。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