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第八章 信息披露

第七十条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制作年度信息披露报告,除根据保险机构信息披露相关监管规定披露的本公司年度信息外,还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一)上一年度合并口径下的财务会计信息;

(二)上一年度的偿付能力信息;

(三)上一年度保险集团并表成员公司之间的重大内部交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监管规定要求已由成员公司披露的除外;

(四)上一年度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状况;

(五)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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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