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

第七章 非保险子公司管理

第六十四条

保险集团公司及其保险子公司应当建立外包管理制度,明确允许和禁止外包的范围、内容、形式、决策权限与程序、后续管理以及外包各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等。

本办法所称外包,是指保险集团公司及其保险子公司将原本由自身负责处理的某些业务活动或管理职能委托给非保险子公司或者集团外机构持续处理的行为。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