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风险管理
第四十三条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建立监测、报告、控制和处理整个保险集团关联交易和内部交易的政策与程序,防范可能产生的不当利益输送、风险延迟暴露、监管套利、风险传染和其他对保险集团稳健经营的负面影响。
保险集团的内部交易应当遵守银保监会对于关联交易、内部交易的相关规定。
- 制定机关
- 银保监会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五章 风险管理
保险集团公司应当建立监测、报告、控制和处理整个保险集团关联交易和内部交易的政策与程序,防范可能产生的不当利益输送、风险延迟暴露、监管套利、风险传染和其他对保险集团稳健经营的负面影响。
保险集团的内部交易应当遵守银保监会对于关联交易、内部交易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