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第三章 经营规则

第十五条

保险集团公司可以投资下列保险类企业:

(一)保险公司;

(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

(三)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和保险公估机构;

(四)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保险类企业。

制定机关
银保监会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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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集团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