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技工学校教育督导评估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督导评估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滥用职权的,视其情节由督导评估机构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制定机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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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工学校教育督导评估暂行规定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