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技工学校教育督导评估暂行规定 / 第一条独立法条技工学校教育督导评估暂行规定第一条第一条为了规范对技工学校的教育督导评估(以下简称督导评估)工作,促进技工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和技工学校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