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指南(试行)》的通知第八条
第三章 申报、评审和命名
第八条
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报单位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的联合上报文件和初审意见。
(二)示范园区(含创建)建设方案(编制要点见附件2)。
(三)示范园区(含创建)申报表(在国家安全产业大数据平台申报系统中打印)。申报表中涉及的产业规模数据,以当地统计部门确认的数据为准。
(四)园区内安全产业领域相关企业和科研机构信息(需企业和科研机构在国家安全产业大数据平台上填报)。
- 制定机关
- 工业和信息化部 应急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