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业和信息化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指南(试行)》的通知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工业和信息化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指南(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四章 示范园区和创建单位管理第十九条评估结果不合格的,评估单位可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未落实整改措施或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应急管理部撤销其命名。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应急部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