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 第九条独立法条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二章 财政票据的种类、适用范围和内容第九条财政票据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监(印)制。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