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3年1月 1日起施行。1998年9月21日财政部发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财综字〔1998〕 104号)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