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及罚则

第三十八条

财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收取费用。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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