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六章 监督检查及罚则第三十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制度,对财政票据印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