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五章 财政票据的使用与保管第三十一条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按规定使用的,付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款项,财务部门不得报销。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