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财政票据的使用与保管

第三十一条

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按规定使用的,付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款项,财务部门不得报销。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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