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 第二十六条独立法条财政票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五章 财政票据的使用与保管第二十六条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财政票据,建立票据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管理台账,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票据使用情况。制定机关财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