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
邮政企业办理下列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备案: (一)设置邮政营业场所的; (二)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以外的其他邮政营业场所的; (三)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的名称、营业时间等重要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邮政企业办理下列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备案: (一)设置邮政营业场所的; (二)撤销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以外的其他邮政营业场所的; (三)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的名称、营业时间等重要备案信息发生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