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
第四章 用户权利与义务
第四十二条
用户有对邮政普遍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向邮政企业提出改善邮政普遍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用户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和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检查中的违法失职行为。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用户权利与义务
用户有对邮政普遍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的权利,有权向邮政企业提出改善邮政普遍服务质量的意见和建议。 用户有权向邮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和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检查中的违法失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