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第三章 服务规范

第三十三条

非邮政企业与邮政企业签订委托协议,代理代办邮件寄递业务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以及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关于经营进出境邮政通信业务审批的规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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