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服务规范第二十二条邮政企业应当对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五千克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十千克的包裹的寄递以及邮政汇兑提供邮政普遍服务。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