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三章 服务规范

第二十二条

邮政企业应当对信件、单件重量不超过五千克的印刷品、单件重量不超过十千克的包裹的寄递以及邮政汇兑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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