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邮政普遍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章 服务保障第二十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 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