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第三章 安全数据和安全信息的利用 / 第二节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数据利用

第三十七条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运行类型、规模和复杂程度,以及相应的安全管理需求,建立适宜的安全数据收集和处理系统。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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