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 / 第三十七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三章 安全数据和安全信息的利用 / 第二节 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数据利用第三十七条民航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运行类型、规模和复杂程度,以及相应的安全管理需求,建立适宜的安全数据收集和处理系统。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