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三章 禁止生产区划定与调整
第八条
农产品产地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产地安全标准,并导致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划定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 禁止生产食用农产品的区域可以生产非食用农产品。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禁止生产区划定与调整
农产品产地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产地安全标准,并导致农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应当划定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 禁止生产食用农产品的区域可以生产非食用农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