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产地保护
第二十二条
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合理使用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或者未经许可的农业投入品。 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及时清除、回收农用薄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防止污染农产品产地环境。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四章 产地保护
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合理使用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用薄膜等农业投入品。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或者未经许可的农业投入品。 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及时清除、回收农用薄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防止污染农产品产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