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四章 产地保护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使用农业用水和用作肥料的城镇垃圾、污泥等固体废物,应当经过无害化处理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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