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四章 产地保护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使用农业用水和用作肥料的城镇垃圾、污泥等固体废物,应当经过无害化处理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