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九条

第二章 从业资格取得和执业证书

第九条

从业资格不实行专业分类考试。资格考试内容包括一门基础性科目和一门专业性科目。 根据证券市场发展的需要,协会可在资格考试之外另行组织各项专业的水平考试,但不作为法定考试内容,由从业人员自行选择,供机构用人时参考。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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