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章 从业资格取得和执业证书第八条资格考试由协会统一组织。参加考试的人员考试合格的,取得从业资格。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