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从业资格取得和执业证书

第八条

资格考试由协会统一组织。参加考试的人员考试合格的,取得从业资格。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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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